监理服务
一、工程监理:可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复垦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下表)
服务范围:根据委托的内容可分为全过程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等。最常见的是施工阶段监理,即由监理公司监督整个工程在现场的实施,包括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的控制、信息与合同的管理,以及协调参建有关各方的关系。
二、工程代建及项目管理:
工程代建: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技术服务;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选型的招标工作;对工程所有专业服务单位的管理;设计优化、设计图案审查;工程设计、施工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和合同总体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使用;对建设项目进行包括投资效益分析在内的后评估。
项目管理:接受出资方的委托,全面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的选择和签约;由公司与出资方共同组成项目法人,全面负责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采购和选型的签约及控制;项目业主负责签订合同和决策,由公司负责全过程管理和咨询,对工程的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以及监理单位的控制。
1、工程设计阶段
(1).编制“设计要求”文件;
(2).组织工程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编制设计招标申请报告, 审查与组织评选工程设计方案,协助业主选择工程设计和勘察设计单位;
(3).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4).对设计产品进行阶段性核查,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评审;
(5).核查工程设计和概(预算),实行限额设计,控制设计费,验收工程设计文件;
(6).协助业主进行生产设备招标与定货。
2、工程施工招标阶段
(1).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招标申请报告;
(2).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
(3).组织投标、开标、评标;
(4).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3、工程施工阶段
(1).协助业主选择承包单位;
(2).确认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3).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
(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5).审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6).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7).主持协调工程的设计变更;
(8).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9).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审核工程计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0).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1).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2).核查工程结算。
4、工程保修阶段
(1).检查工程质量状况;
(2).鉴定质量问题责任;
(3).监督施工单位保修工作。
5、其他建设咨询业务
(1).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决策阶段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可行性研究与技术经济论证;
(2).编制工程概预算;
(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技术检测和质量鉴定,提供技术处理方案。